| 城镇土地使用税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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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 作者:佚名 文章来源:本站原创 点击数: 更新时间:2004-9-2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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纳税义务人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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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、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。包括土地拥有人、代管人、实际使用人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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征税对象 及税率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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城市、县城、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属于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。 税率:阜阳市0.4-3元/m2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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计税期间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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按年计算,分期缴纳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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税款申报 缴纳期限: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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可分上、下半年两次或以年一次申报缴纳。我局定为4月、10月底前申报 | |
| 地税信息录入:fydsxxzx 责任编辑:fydsxxzx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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